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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森林公安局重拳连击 快速查处4起涉林行政案件
时间:2017-04-01 14:53:35  来源:本网原创

 

本报讯(何俞莹 记者郭建坤)近日,仪陇县森林公安局坚持加强情报信息研判,加强巡视检查力度,加强与林业、地方公安互联互通,一举查处4起涉林行政案件。
今年2月底,违法人邹声某、李青某分别在仪陇县马鞍镇千桠村六社向当地等老百姓购买林木后,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下雇佣工人将各自购买的部分林木进行砍伐。经计算,李青某砍伐柏树28根,蓄积为3.0752立方米;邹声某砍伐柏木37根,蓄积为4.2795立方米,两人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
3月初,违法人雷玖某在仪陇县思德乡黄包梁村一社向徐坤某、徐某购买房前坡林木后,于三月上旬雇工人采伐柏木154株(除房前屋后9株),超出办理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蓄积量2.4134立方米,其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
违法人谢永某从巴中市龙坝乡回仪陇县秋桠乡大旗山村三社,在三社老堰塘角丢弃一个未燃尽的烟头,引发山火,烧毁堰塘两边林木。经现场勘验发现,过火面积为375平方米,烧毁林木203株(幼树86株),灌木23簇,未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属违规野外用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仪陇县森林公安局已依法对上述4名违法行为人做出了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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