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谢良洪)7月21日晚上19时许,营山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民警通过不懈努力,成功为群众找回丢失钱包,以实际行动践行“服务人民”的庄严承诺。
7月21日下午17时许,莫先生报警称自己14日下午在滨河路将自己的钱包丢失,钱包内有数十张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外加现金2000多元。其通过自己家属的手机联系到捡钱包的人,表示归还物品后会适当给予好处费,对方要求莫先生必须将好处费先行转入自己的邮政银行卡上才将捡到的物品归还给他。
虽然该警情不属于案件,但是群众利益无小事,该所值班副所长廖波立刻带民警到邮政银行,通过银行卡账户查询到开户人为刘某,随后通过“一标三实”系统联系到该刘,经过电话里长达10余分钟的劝导和法律宣讲,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捡到物品全部无条件归还给了失主莫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