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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沟油”触目惊心  擎利剑斩断黑链
——阆中市公安局破获四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时间:2017-08-21 15:14:29  来源:本网原创

 

前言: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事关每个人的身体健康,事关千家万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该法进行了修订。习近平总书记对于食品安全做出强调: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本网讯(阆公宣)近年来,阆中市公安局以民意需求、民生警务为导向,以“破大案、打团伙、端窝点、斩链条、摧网络”为目标,紧紧围绕“整体谋化、分步推进、深度打击、有效治理”的工作思路,坚持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保持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创新打击犯罪工作机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手段、最有效的措施,开展以食品药品领域为重点的打假“利剑”行动,不断深化“打四黑除四害”工作,严厉打击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犯罪行为,净化市场秩序,捍卫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多方联手保障安全  高压之下顶风作案
今年以来,阆中市公安局联合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围绕我市食品安全开展工作,对我市食品生产、经营领域开展了高密度多频次排查整治,我市老百姓的食品安全得到了基本保障。近日,在对火锅食材,食用油脂购进、餐厨废弃油脂处置进行专项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高压之下,阆中市仍有4家餐饮店回收使用加工食品油,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经查:自2017年以来,阆中美食美客火锅店,阆中市长寿老妈砂锅串串店,阆中市鑫月港湾老妈串串店,七里夜猫子火锅店老板为降低经营成本、攫取暴利,指使店内员工将饭店客人用餐后产生的餐厨垃圾(即食客们吃剩了的火锅或串串锅底油)收集起来,倒入放有滤盆的塑料桶内过滤,由聘请的厨师将油从桶内打捞起来,加入洋葱、八角、茴香等香料后进行反复熬制,通过加热分离的方法制成“老油”,熬好之后放入铁桶内备用,每次上锅之前将餐厨垃圾提炼加工出来的‘食用油’(俗称地沟油)加入些许,继续制成火锅底油,又重新流向餐桌供消费者食用。涉事人员均称:使用“老油”,在他们餐饮行业属于“潜规则”,将食用过的锅底油重新提炼加工为老油的目的也是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和增加锅底的香味和口感。
利欲熏心攫取暴利  法律道德岂容践踏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此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大多数系本地人,文化层次不高,这些“黑心老板”受利益驱使,抱着从众的心理,从事餐饮行业“潜规则”,冲破了人伦底线,无视老百姓的生命安全,采取以次充好、非法添加等手段非法生产、加工、销售“食用油”从中牟取暴利。到案后,老板们还试图与参与制售假劣的同案犯相互包庇、串供,从而达到逃避打击的目的。
案一:赵某、丁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犯罪嫌疑人:赵某、唐某、丁某、三人利用废弃油脂作为阆中市"鑫月港湾老妈火锅串串"底料使用给食客们使用,严重影响食客身体健康,危害市场经营秩序。
案二:牟某某、张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犯罪嫌疑人:牟某某、张某、二人利用废弃油脂作为阆中市七里华胥路"夜猫子火锅串串店"火锅串串底料使用给食客们食用,严重影响食客身体健康,危害市场经营秩序。
案三:蒲某某、邢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犯罪嫌疑人:蒲某某、黄某某、邢某某三人利用废弃油脂作为阆中市七里文化街"长寿老妈砂锅串串店"火锅串串底料使用给食客们食用,严重影响食客身体健康,危害市场经营秩序。
案四:杜某某、贾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犯罪嫌疑人:杜某某、贾某二人利用废弃油脂作为阆中市阆天城"美食美客"火锅店火锅底料使用,严重影响食客身体健康,危害市场经营秩序。
目前,涉案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阆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非法加工的120斤食用“地沟油”成品已被扣押。
该案件的侦破是我市首例作为刑事案件处理的生产使用“地沟油”案,对规范阆中的餐饮行业监管,保障我市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也有效地遏制了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上升势头,保障了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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