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四川法治研究网!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一线传真 | 社会与法 | 最新法规 | 领导访谈 | 理论调研 | 公安 | 法院 | 检察 | 教育 | 卫生 | 国土
最新资讯 | 大案要案 | 案例评析 | 深度追踪 | 专题展示 | 司法 | 监狱 | 交警 | 税务 | 水电 | 乡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安
 
蓬安:执法不是做生意
时间:2017-09-05 15:24:02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王海波 李荟敏)2017年8月30日上午,蓬安县公安局锦屏派出所副所长王毅将一个装有3000元现金的信封交到了县局纪委。这个信封是犯罪嫌疑人曹某的家人送给王毅的,他们希望王毅在曹某办理取保候审时给予方便。
2017年8月27日,犯罪嫌疑人曹某(女,33岁,南充市顺庆区人)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蓬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嫌疑人家属找到负责该案侦办的锦屏派出所副所长王毅,请求帮忙为曹某办理取保候审。嫌疑人家属多交电话请王毅吃饭,均被拒绝。8月30日上午,嫌疑人家属再次到锦屏所找到王毅,请求帮忙为曹某办理取保候审,因犯罪嫌疑人曹某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王毅说明情况后,便回办公室办公。10多分钟后,已经离开嫌疑人家属打电话告诉王毅,他放了个东西在王毅停放在派出所院坝的车上,放在车上的东西是为了感谢王毅的。王毅在自己车的前挡风玻璃处发现一个信封,信封内装有3000元人民币。
王毅马上联系嫌疑人家属,让其回来将3000元钱拿走,但被嫌疑人家属回绝。随后,王毅立即将该情况分别向所主要领导、分管局领导报告,然后将3000元现金交到县局纪委。县局纪委马上与嫌疑人家属联系,于当天下午将3000元现金予以退还。
事后,嫌疑人家属与王毅通了电话,责怪王毅把事情搞大了,整得大家不好做人。王毅平静地告诉他:“执法不是做生意,不是任何事情都是钱能够摆平的。”
 
四川法治研究网:版权所有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部分转载于网络,信息作为参考。本站不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