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谢良洪)近日,营山县公安局快速查处一起阻碍执法案,抓获违法行为人唐某强、唐某军、丁某民,并对其处以拘留的行政处罚。
1月19日11时许,营山县公安局接到城南派出所民警增援请求,称有人停车阻碍施工,且联合亲朋抗拒执法。该局高度重视,副局长钟志斌亲自带领治安、特勤部分民警赶赴现场处理。在现场对唐某强等进行劝说、沟通协调,努力化解矛盾。但唐某强等不听劝阻,拒不把车挪开,后民警依法将唐某强等强制带离至公安局接受调查。
经查,系唐某强因为土地赔偿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意图采取“堵路”的极端手段进行维权。2018年1月19日上午8点多,唐某强将自己的面包车开到渌井镇中石油加油站施工现场,阻碍现场施工,整个过程持续将近两个小时,影响了该工程的正常施工进度。城南派出所接警后,组织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民警试图通过沟通协商的方式进行处理,但唐某强拒不配合,态度嚣张,并打电话通知其兄弟和朋友唐某军、丁某民赶到现场对办案民警进行推搡和辱骂。办案民警在此次事件中一直保持冷静,文明执法。为更好的处理案件,防止事态升级,遂向县公安局请求增援。
经询问,唐某强等对自己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识,承诺以后一定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依规表达反映诉求,依法维权,决不以身试法。随后,唐某强、唐某军、丁某民因扰乱单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分别给予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