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谢良洪)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进入旺季,营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用实际行动响应党的十九大,主动作为,超前谋划,周密部署,联合各派出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为群众欢度春节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周密部署,强化落实。治安大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精心组织,召开由治安大队、各派出所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项行动部署会,按照“属地管理”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各派出所迅速行动,所队领导带队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
二、大力宣传,积极引导。为预防销售、燃放非法、劣质烟花爆竹,或不文明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人员伤亡及重大火灾安全事故,治安大队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的宣传工作。各地通过微信群、QQ群、设立宣传点,摆放宣传展板、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发放宣传资料等,向人民群众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检查,及时整改。针对年底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现象增多的态势,治安大队强化检查措施,认真检查了各经营场所烟花爆竹销售品种、来源是否合法、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存在非法生产、无证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经营的行为;是否按规定配送、储存烟花爆竹;是否销售过期烟花爆竹等。对业主进行了消防安全宣传,要求销售点禁止吸烟,存储地点远离火源、悬挂警示警告标识等,强化隐患排查,进一步堵塞了安全漏洞。2018年1月15日,治安大队、派出所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家,零销售网点328个,查获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共计117箱,过期烟花爆竹36箱,整改安全隐患6起。
四、强化打防,坚决查处。治安大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禁在城乡集贸市场人员聚集地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严禁仓库超量储存烟花爆竹。加大对零售网点的排查力度,严禁零售点超量存放烟花爆竹。对发现的违规案件,坚决查处,依法打击。
五、强化协作,形成合力。治安大队与营山县宏盛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等批发企业加强沟通和联系,强化对零售网点的安全监管,切实加强与安监、质检、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局面,努力形成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