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旭丽 记者 许尔斌)1月17日,西充县公安局槐树派出所民警在执勤时,查处一起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案。
当日下午15时许,槐树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中南路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未挂牌照的摩托车缓缓驶来,看见执勤民警摩托车准备掉头行使,形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车主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只见该驾驶人东倒西歪停了下,一股酒气扑面而来。经现场对驾驶员邓某文进行酒精测试仪呼气测试,其血液酒精含量为7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在进一步身份核时发现,邓某文不仅并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其所驾驶的摩托车至今未办理过车辆上牌手续。根据相关规定,驾驶员邓某文因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