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谢良洪)近日,营山县公安局老林派出所成功处置了一起阻碍老林完小修建新学校施工事件,保障了市、县的一项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
2018年2月22日,老林派出所接上级领导指示:老林完小在老林镇野鹤村2组修建新学校时,有人阻碍施工已达20余日导致工期严重滞后,要求老林派出所及时协助党委政府妥善处理。
接到指示,老林派出所所长李彪带领民警一起开展调查。经查,老林完小在老林野鹤村2组修建新学校时占用李某(男,65岁,老林镇人)家的土地,村上第一次核实是89.3丈,第二次核实就变成72.5丈,差了16.8丈,李某声称其多次向村委会、党委政府反映但一直未得到解决,故将家里的拖拉机开至学校施工现场通道处阻工,要求村委会和党委政府对他家的被占用土地面积重新测量后,才将拖拉机开走。
该所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野鹤村村委会及老林镇党委政府,于2018年3月5日在老林完小施工现场临时会议室组织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村委会出示了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野鹤村被占用土地测量及赔偿方案。同时将对李某家所被占用土地面积测量及赔偿情况进行了当场公布后,未发现问题。派出所民警对李某又开展法制宣传,并当场告知李某阻碍施工这一行为是违法的,在通过长达2个多小时的调解后,李某本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将停放在学校施工现场的拖拉机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