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海波)前不久,48岁的蓬安县男子曹某利用电力工具在嘉陵江蓬安县锦屏镇漫滩湿地公园天然水域非法捕鱼4条,重约20余斤。3月26日,蓬安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依法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嫌疑人曹某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犯罪嫌疑人曹某交代,在3月16日下午,自己携带电鱼工具来到嘉陵江蓬安县锦屏镇漫滩湿地公园的一水域处进行电鱼,共电鱼四条,重约20余斤。经过进一步审讯民警得知,曹某在明知正处于禁渔期的情况下,还进行非法电鱼。
电鱼的危害:电捕鱼不分种类大小,造成许多珍贵鱼种的数量减少,电鱼器释放的瞬间电量可以电倒一头牛,小鱼一般当时就被电死,被电晕后的大鱼如果侥幸能活下来,也大多丧失了繁殖能力。电鱼将使得鱼类的繁殖生长受到很大影响, 非法捕鱼、电鱼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鱼类的繁殖和生存环境,损害了嘉陵江流域的美好自然生态。
警方重申,对非法捕鱼、电捕鱼等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将进行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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