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吕莎)网购警服就为逃避8元过路费,遂宁一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近日,遂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及经开分局北固派出所在遂宁火车站开展日常检查。期间,当执法人员检查到一辆中华轿车时,突然发现轿车后座上有一件制式警服。驾车男子“看到发现警服后,神情便有点紧张,眼神飘忽。”发现异常后,民警立即加大了对其的询问力度,很快,男子便承认警服是其网购的。目前,遂宁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北固派出所正对该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违法嫌疑人任某持有的警服还比较逼真,有警号和肩章。”据办案民警介绍,任某是遂宁人,因为要经常通过某省道的收费站,为了逃避每次8元的过路费,任某便在网上购买了假警服,并使用了一个多月,结果还是被公安机关查获。目前,因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警服及其标志被依法行政拘留。
对此,遂宁市经开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对于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