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磊)随着近期雨季来临,中江县连续出现降雨天气,为进一步加强汛期民爆物品管理,全面确保民爆物品绝对安全,治安大队严格按照自然灾害多发时期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民爆物品管理。
一是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将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督促各派出所与分管领导、专管民警和涉爆从业单位负责人逐一落实安全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对民爆物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安全员等加强安全培训,实施动态跟踪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安全监管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安全大检查。积极组织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以民爆物品储存仓库为重点,对其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措施落实情况,库存物品“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制度落实情况,防雷击、防水淹、防泥石流、防滑坡等自然灾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拉网过滤式的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及时督促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严防涉爆案事件、事故发生。
三是强化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加强民爆物品流向、运输及爆破作业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狠抓汛期民爆物品运输安全,特别对参与民爆物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加强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极端天气条件下防范处置涉爆事故的能力。同时,认真开展爆破作业现场专项检查,对其民爆器材存放、领取、短距离搬运、当班清退情况以及爆破作业人员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强化民爆物品末端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