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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公安局召开专题党委会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
时间:2018-07-12 10:37:33  来源:

 

本网讯(陈光亮、王芦蓉 记者 杨棕贤)7月6日中午,芦山县公安局组织召开专题党委会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文君主持会议,在家党委班子成员、办公室、政工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党委副书记、政委竹林武组织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内容,对“两个决定一个报告”进行全文传达,吴文君副县长补充传达市委、县委关于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的要求。
吴文君副县长结合公安工作,就如何贯彻和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强调五点:一、要从思想深处对全会重要性进行认知和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是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思想、重大判断、重点部署在四川工作的具体化,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中央战略部署和省委全会精神转化为实际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要把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政治建警的重要内容和抓手之一。二、要主动深刻、系统组织学习。党委、党委委员和支部要组织抓好贯彻学习,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区分工学矛盾,突出学习重点,分级分层做好统筹学习;要将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学习和继续深化“三大活动”相结合,再认识、再讨论、再贯彻、再落实;要将学习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贯彻到县公安局下半年工作中,包括公安工作的思路、要点的完善和提升;要制定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的计划、方案和要求,进一步提升学习的时效性和实效性。三、要抓住“两个决定”,立足县情,以省、市、县三级要求紧扣中心发展,充分发挥公安的职能。以公安职能为切入点,抓好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学习、确保在芦山公安工作中落地见效。县局要响应县委关于芦山县准确定位“东西南北中”的“西”站位,积极响应省委号召和部署,突出围绕中心抓好公安主业。四、要融汇贯通、知行合一抓落实。将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融入回归公安主业。各党委委员要深入联系部门、分管部门、结合党建、队建、业务工作需要,进行对应性的解读,和安排部署学习,确保学习、落实不打折扣、不降标准。五、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行百里者半九十。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党委班子成员要带头表率,更要督导检查、政工部门更要指导学习、指导工作。当前,正是决胜“夏安”行动关键期,越是这种关键时期,越要加强督导检查、总结经验、创新方法、找出差距、规范提高、切实让学习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真正为芦山公安改革“破题”,全方位、深层次推动“平安芦山”建设,确保在平安建设的路上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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