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森林)近日,营山县公安局回龙派出所接清水乡双井村17组村民何某平报案,其与邻居杨某林因为琐事发生矛盾纠纷,杨某林将其房屋用石头砸烂。
该所接警后,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警力进行调查,经查,双方虽是邻居,但是经常为一点小事就发生争吵,严重的影响了邻里关系,破坏了村庄的宁静。考虑到杨某林已经72岁,所内决定调解处理,但经民警多次上门做工作、讲道理,杨某林始终不愿配合处理。鉴于这种情况,经所内研究,7月10日,该所通知到杨某林儿子杨某平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法、理、情”的角度不厌其烦的反复工作,终于将双方的工作做通,思想做透,杨某林同意赔付何某平2000元损失费,双方握手言和。
此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维护了群众正当合法权益,消除了社会不良影响,民警的积极主动工作和高度的敬业精神,赢得到了当事人双方及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