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谢蒂)9月3日下午,在遂宁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嘉禾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内,一位中年女子和一位中年男子握手言和,在嘉禾派出所民警和人民调解员的努力下,这起因运输货物发生的纠纷,终于调解下来。
事情追溯到8月21日,嘉禾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滨江北路某家沙发店内有人打架,伤者已经送到医院医治。接到警情后,值班民警立即前往,了解现场情况,登记人员情况,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等。
经了解,伤者张某是沙发店老板,之前张某请唐某搬运沙发到店面,协商好价格是一共拉4次,每次100元,共计400元。唐某在实际运输过程中,将第3次和第4次合并,只花了3次就拉完了所有沙发。唐某想索取400元运费,张某咬定只拉了3趟所以只付300元报酬。唐某理论不赢,气愤的回家了,并将遭遇讲给女儿小唐某听,小唐某听后十分生气,于是发生了8月21日的事。小唐某带着朋友到沙发店,要钱不成,将张某打伤。
嘉禾派出所民警在调查过程中,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充分了解双方诉求,不断开展法制宣传,在了解到双方都有调解意向后,及时将案件移交给人民调解室。
8月底,嘉禾派出所调解人员将当事人双方通知到调解室计划开展调解工作,但双方当事人一见面就十分不友好,第一次调解失败。调解人员继续开展工作,在充分掌握双方诉求、要求的前提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于9月3日再次通知双方当事人在嘉禾派出所开展调解工作,经过耐心细致的给当事双方做工作,终于双方协商一致,由小唐某一方赔偿张某医疗费用、误工费用共计5000元,双方自协调之日起不再以此事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