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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法治示范县”考核组深入射洪县公安局检查督导学法用法工作
时间:2018-09-26 22:56:34  来源:

 

本网讯(王菊)9月20日,第二批省级“法治示范县”考核组组长、四川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李灿一行深入射洪县公安局检查督导学法用法工作情况。射洪县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良和党委委员、副局长谢成炀陪同检查。
考核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射洪县公安局警官俱乐部、物证保全中心、执法办案中心、案件保管中心、督察中心、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实验室和指挥大厅,认真听取谢成炀关于县局学法用法及法治宣传等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李灿对射洪县公安局学法用法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李灿指出,射洪县公安局在学法用法工作中做到了领导重视、执法规范、宣传有力,充分展现了“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
李灿强调,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是各单位各部门的学习标杆,要通过点面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县局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宪法。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要主动承担执法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充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二是进一步推进学法普法工作。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要强化法治宣传,运用法治思维开展普法工作,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让人民群众更加认同公安工作;三是进一步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射洪县公安局作为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要在学法用法、普法宣传等方面总结出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市进行普及和推广,并争取运用到全省范围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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