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谢光文)2018年11月20日,仪陇县公安局景区派出所接到周河镇神溪村村民报警称,其家中狗被盗走。经调查走访,成功锁定违法嫌疑人苟某(男,48岁,南充顺庆区人),在确定其轨迹后,于21日在其居住区蹲守约4小时将其抓获。
据了解,到案后的苟某拒不交代其违法事实,办案民警继续加大案发现场及周边的走访调查,寻找更多的证据,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苟某最终承认了自己在19日携带弓弩及注有打狗药水的食物在周河镇盗窃土狗一只,并获利120元的违法事实。
目前,苟某因盗窃及携带管制器具被依法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合并执行拘留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