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谢光文)12月19日,仪陇县公安局立山派出所快速处理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依法将杨某带至派出所。
据介绍,上午9时50分许,违法行为人杨某(男,板桥乡人)在无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未按规定购置交强险、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二轮摩托车在板桥乡易斗山村村道路上行驶,被仪陇县三河派出所的执勤民警现场挡获,民警对其开具交通强制措施凭证之后,杨某便采取拒签拒收、坐在摩托车上不下车、语言挑衅执勤民警的方式等,无故阻碍警察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扣留,致使现场执勤民警无法正常执法长达一个小时之久。立山派出所接到指令后,副所长许仪平、民警代和峰立即赶赴现场,依法将杨某带至派出所调查。杨某到案后,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了自己无证驾驶无保险、未年检二轮摩托车;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行为人杨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