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谢光文)1月22日,仪陇县公安局永乐派出所查处一起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有效维护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据悉,1月10日20时,违法行为人郭某洪饮酒后驾驶面包车从芭蕉向新政方向行驶,郭某洪驾车行驶至永乐镇大桥附近时被路上执勤的公安民警查获,经对郭某洪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24.2mg/100ml。同时查明郭某洪于2016年11月3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
目前,违法行为人郭某洪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编辑 李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