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在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一起二次酒驾。
当日晚上9时48分许,在遂宁市城区开善路,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正由东向西行驶,当其行驶至开善东路烟草公司附近时,被附近卡点的执勤交警拦停在了路边接受检查。在交警的引导下,该车驾驶员主动拿出相关证件递给交警。而该驾驶员刚一开口,交警便发现了端倪。 随即,交警使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了检测,结果为3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而执勤交警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该驾驶员在2016年8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甘肃省白银市平川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查获并处罚,此系为二次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遂宁市公安交警部门已对该驾驶员处以了罚款1900元,行政拘留三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吕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