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双童巧张杰记者 杨棕贤)2019年5月29日凌晨,石棉县公安局挖角派出所接报警称:“我的车在挖角(注:石棉县挖角藏族)菜市场被人开车撞了,撞我的车已经跑了!”接警后挖角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沿途寻找,没发现肇事车辆踪迹。随机民警调看案发地沿途的天网监控录像,根据监控线索在挖角集镇二期移民房一出租屋旁找到了肇事车辆。民警立即核实车辆信息和驾驶员信息。确认驾驶员张某信息后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证据面前驾驶员张某如实陈述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违法行为。
现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给予张某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