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张杰 杨棕贤)2019年6月24日上午9时许,家住荥经县龙苍沟镇经河村的群众聂某某焦急地到龙苍沟派出所报称:我家里的现金被盗了3000元,请处理。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在调查中民警通过“一标三实”对周边居住的前科重点人员进行排查时发现家住聂某某家楼下的高某曾因2015年、2016年盗窃李某某、程某某、舒某某家现金获刑,综合现有线索有高某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立即着手对高某进行抓捕。12时许,民警通过技术手段锁定高某位置,并于某酒店内将高某抓获,经询问,高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所盗现金已被高某挥霍。
目前,高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案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