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月萍 记者 杨棕贤)8日上午,荥经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雍带领县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花滩派出所所长,深入辖区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某煤矿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工作。
陈雍副局长详细了解了该煤矿目前的安全状况,重点针对防汛设备和器材准备情况、汛期应急处置预案、汛期值守情况、安全隐患排查等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其库房红外线报警器失效,责令立即整改,同时,因该煤矿采矿许可证现已到期,被通知停止采矿作业,花滩派出所组织民警依法将其民爆库房查封。并要求该煤矿针对安全隐患立即落实整改,切实加强汛期隐患排查,严格按照停止采矿通知立即停止采矿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