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航宇 李月萍 记者杨棕贤)6日15时许,宝兴县公安局灵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灵关镇中坝村一家厂房内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野生动物,请出警。
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现场,经过了解得知厂房主人李某下午到厂房查看堆积的材料时,在厂房角落发现这只野生动物,怀疑它受伤在厂房休息,由于害怕自己处理不当对其造成二次伤害,遂报警求助。
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联系县森林公安民警及辖区兽医,经过仔细辨认该野生动物为黄麂(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上前试图捉住该黄麂,不料被挣扎的黄麂“踢”了一脚在头上,将其捉住后兽医对其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受伤的痕迹。民警决定带着被“制服”黄麂就近放归大自然,望着“挣脱”束缚飞奔向森林的黄麂,民警忽然发现,被“踢”的那一下也不是那么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