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尹梦瑶 李月萍 记者 杨棕贤)近日,天全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案,切实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2019年5月17日0时许,王某强、李某等人与彭某平(男,汉族,44岁,天全县人)、罗某(男,汉族,31岁,天全县人)等人在天全县城厢镇某KTV999号包间内喝酒。在喝酒过程中双方因言语上发生冲突,罗某、彭某平等人持酒瓶对王某强、李某二人进行殴打,致使王某强、李某二人身体不同程度损伤。后经雅安雅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强、李某伤情均为轻微伤。
7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和共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报请县局批准,依法给予罗某行政拘留十四日并处罚款八百元的处罚,给予彭某平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八百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