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岁末年初辖区治安环境整治,确保辖区社会大局稳定,天全县公安局脚基坪派出所结合“迎庆5号”专项行动,强化日常巡逻及各类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于近日抓获一名“毒驾”人员。
2019年12月22日,脚基坪派出所执勤民警在开展日常巡逻盘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川M2***9的大货车形迹可疑,看到民警犹豫不前,企图逃避检查。见状,民警提高了警惕,要求该车驾驶人熄火下车接受检查。
驾驶人马某林(男,33岁,天全县人)神色慌张,对民警提出的问题闪烁其词,不敢与民警对视。凭着职业敏感性,民警判断其存在“毒驾”嫌疑,于是口头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民警依法提取了马某林的尿液,经甲基安非他命检测,结果呈阳性,确系为“毒驾”。在事实证据面前,马某林对其于12月21日凌晨1时在天全县某茶楼吸食冰毒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马某林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四日、吊销驾驶证、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天全警方提示:“毒驾”是吸毒驾驶的简称,是未戒断毒瘾者或正在吸毒者驾驶车辆的不安全行为,其造成的后果不亚于“酒驾”,严重危害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毒驾”猛于虎,安全大于天,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