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公安分局成立以来,始终围绕经开区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服务。以保障园区在建项目顺利施工和营造安全良好招商引资环境为工作重心,以各项公安工作开展为抓手,切实提升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项目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园区治安秩序良好。目前,在面临市场经济日新月异,物质文明迅猛发展所带来的严峻考验中,公安工作如何围绕园区经济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高公安服务园区经济建设发展能力已成为当前分局工作的重大课题。
一、正确认识园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前身为雅安市生态科技工业园区,成立于2002年。2006年升级为省级园区,核准面积1.148平方公里。2013年7月,为加快灾区恢复重建、增强灾区“造血功能”,经国务院相关部委同意,省委省政府批准,扩区更名为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芦天宝飞地产业园区),异地支撑芦山、天全、宝兴三个极重灾县工业发展。批准面积22.13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机械装备制造和新材料、新能源产业,规划建设面积40平方公里,现建成区面积12平方公里,有规上企业44家。2018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0亿元,同比增长20%。
近年来,经开区一方面建成了以雅职院、省贸易校为中心的职教产业集中区;以王老吉、新筑通工、格拉斯光电为核心的名山高新技术区和以中恒天为代表的机械制造区,以永兴镇(铁路)货运站为核心的物流园区。另一方面,建成了瓦窑、三岔、江落居民集中安置区,正在建设建安、川西企业配套职工住宿区。依托永兴大道、园区大道、名雅快速通道等干线的公路网已经形成,辖区公路通车里程达300余公里。园区污水处理厂、公交车站等配套设施已相继完工投入使用,园区产业新城、城市新区的面貌已初具雏形。2019年经开区外贸进出口值占全市70%,经济总量占全市约30%,引进亿元产业项目多达15个,全年力争实现营业收入415亿元。特别是集全市之力、全市之智建设的川西大数据重心更是成为了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的重要支撑。经开区必将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火车头”和推动产业升级的“新引擎”。
二、目前经开公安在服务和保障园区经济发展中采取的措施。
近年来,经开公安始终把服务经济发展和保障产业重建作为中心工作抓紧抓实。分局成立以来,全面加强涉企案件侦办,先后破获百图高新网络诈骗、六方星群被盗等二十余起涉企案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2019年来共查获涉及企业案事件3起,其中较大案件有“邓某某伪造公章案”,该案为王老吉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在日常监管中,积极建立警企定期会商制度,2019年制定完善了《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实施方案》对辖区40余家大型企业实行分工负责、包片服务。针对企业内部及周边安全状况,不断改进公安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今年以来分局相关部门对企业已开展反恐演练2次,警企联动1次,保安业务培训1次。主动建立警企热线联系机制,深入了解企业发展所需,积极通过微信、微博、QQ群等新兴媒体平台向企业发布治安防范、便企利企举措等信息,及时回应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坚持与大型企业保持密切沟通的基础上,实行定期到辖区企业征求意见、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帮助企业解决突出性问题,今年以来分局现已化解涉企矛盾纠纷5件,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有中水五局民工工资纠纷、蒙山府项目部工人突发疾病纠纷等。同时积极转变思想观念,探索创新服务发展举措,为企业开辟服务项目“绿色通道”,及时协助企业现场办理审批手续,简化审批办理流程。针对辖区内在建工地多、外来务工人员多的特点,不断强化对外来人员的管理服务,组织民警集中上门办理居住证,对每个工地的外来务工人员实行档案化管理,严格落实背景审查制度,切实做好工地治安防范工作。
三、当前经开公安护航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警企联系不够紧密。现有的警企联系、互动方式较为单一,活动的组织体系、人员职责的定位也不够清晰明确。面对辖区治安状态错综复杂的变化、工作中开展中逐渐暴露的问题以及警企合作参与者的反馈,都在提醒我们有必要积极总结经验教训,拓宽思路,从意识理念、工作方法等方面不断丰富和完善,对加强警企联系进行全新的定位与规划。
(二)服务机制较为陈旧。随着时代的高速发展,传统的服务手段已经无法满足现阶段警企合作的需求。创新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助推器,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如果一味墨守成规、安于现状,我们的工作就会停步不前、失去生命力。对于服务园区企业的工作来说,也是同样的道理,无论在思路上、制度上还在宣传上都需要用创新去推动,才能形成新的服务机制。
(三)服务效能有待提高。目前公安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还存在部分办事效率低、办法不多、点子不活、信息化程度不高等问题。由于行政审批环节多、材料多、前置条件多等多方面因素,造成了办事繁琐、办结时限长,企业和群众需要“多头跑、多次跑”等现象,这让企业和群众认为公安机关办事不够便利、不够快捷,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和谐的警企关系。于是,提高服务效能成为了现阶段公安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提升经开公安护航经济发展能力的举措
(一)强化警企联动,助推园区经济发展。一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开展“访企业、接对子、话发展”等常态化、经常化的联系沟通,收集营商主体心声。建立“三对一”联系机制,即由3名公安民警辅警组成一个联系小组,联系小组与全区确定的企业和重点项目单位结成固定的联系对子。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治安问题;广泛征求企业、项目单位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帮助企业、项目单位查找在安全防范、安全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向企业、项目单位及其员工做好法律宣传,特别是宣传解释近年来公安机关出台的服务举措。二是健全服务创新机制。积极通过预警通报、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及时向营商主体开展涉众型、多发性、常见性等涉企犯罪预警警示提示,邀请营商主体参加“3.15”“4.26”“5.15”主题宣传活动,展示形象、提升依法生产经营意识。积极利用应急联动指挥系统高清视频、图像视频综合应用系统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加强网络、图像巡查,提升防控信息化应用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三是建优警企共建机制。联动“警务室、交警、应急、网格员、企业保安”五支力量,建立“警情联出、安保联动、纠纷联调、信访联控、隐患联排、信息联采”六大工作机制。主动深入品牌企业、支柱企业、外来企业和转型升级重点企业,帮助指导做好“防止自身实施经济犯罪、防止营商主体内部发生职务犯罪、防止营商主体遭受经济犯罪侵害”工作,提高营商主体防范经济犯罪能力和化解金融风险能力,保障生产经营安全。
(二)创新服务手段,打造优质服务品牌。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简化行政管理办事程序,积极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无谓证明,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减少不要的重复举证。深入贯彻执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规范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做到“阳光收费”。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做到“简政不减政,放权不放任”。二是推进便民服务“四个办”。 充分按照合法合规事项“马上办”,一般事项“网上办”,面向个人事项“就近办”,复杂事项“一次办”的原则,结合经开实际,将“四个办”有效覆盖辖区。以让群众“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积极筹建政务服务大厅以及24小时自助办理设备,大力推行“一门服务”,打造“不打烊”的公安窗口。进一步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以适时增加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和延时服务等项目和内容,有效开通便企利企的绿色通道。三是完善制度推进服务能力。通过走访大中型企业,广泛收集意见建议,结合园区实际制定《经开区公安分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要求至少每月联系、走访一次企业或项目单位,及时通报经济犯罪新动向,指导企业有效预防经济犯罪的侵害。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公安机关的服务能力、业务能力、竞争能力。
(三)强化防范意识,提高化解纠纷能力。一是加大巡逻防范力度。进一步加强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要时期对营商主体生产经营场所的巡逻防控和交通管理。在巡防中坚持逢疑必查,以定时蹲守、动态巡防等方法,努力在巡防中抓现行打现行,遏制和减少案发,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二是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深入开展企业周边、危爆物品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细查严管,彻底整治,不留死角盲区,做到全覆盖,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要切实加强对企业经营、物资运输仓储等重点环节的监控,做到警务关口前移、主动防范、动态预警,切实把涉企案件的发案率压下来。三是加大化解纠纷力度。要按照“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要求,加大对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积极配合企业、项目单位化解各类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协助企业抓好矛盾化解、法律宣传、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风险隐患和矛盾问题。要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研判,进一步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密切关注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引发的涉稳问题,全面落实各项防范管控措施,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重拳打击经济犯罪,构建企业安全屏障。一是依法打击涉企犯罪。健全完善打击侵害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破坏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突出犯罪,闻警而动、快侦快破,千方百计追赃挽损。依法打处职务侵占、商业贿赂、串通投标、合同诈骗、非法集资、涉税、侵犯商业秘密等涉企犯罪。二是采取审慎包容态度。对营商主体慎重采用刑事强制措施,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确有必要的须审慎行动,最大限度降低侦查办案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影响生产经营和地方经济发展。三是严格坚守办案底线。严格把握外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调查本地企业事项。严禁向营商主体伸手、摊派、刁难、人为设置门槛。要以实际行动依法保护民营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以法治构建出良好的营商环境。四是加强协助园区企业对合作对象的资质背景审查力度,源头防治部分企业“带病入园”,波及影响正常企业发展。同时加强新招录务工人员背景审查,进一步减小企业内部安全防范风险。
罗洪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