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全县公安局始阳派出所在开展货车双超整治行动中,查获1起货车超载、准驾不符及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三重违法行为。
整治中,执勤民警在G318国道始阳段设置临时检查点,对过往货车进行检查,当日22时许,看到一辆号牌为川V0***9的重型拖挂车有超载嫌疑,执勤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对驾驶人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刀登某某(男, 33岁,甘孜州雅江县人)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发现,刀登某某仅持有C1驾驶证,却驾驶拖挂车,属于准驾不符,且其驾驶证还处于暂扣状态。后经车辆过磅称重发现其还存在实施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30%以上的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当场督促刀登某某将超载物品卸货,依法扣留其机动车,并传唤其到始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天全警方对驾驶人刀登多吉准驾不符、超载、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给予罚款2600元,驾驶证记18分的顶格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