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月萍 记者 杨棕贤)近日,芦山县公安局芦阳派出所查获吸毒人员一名。
2月18日18时,芦阳派出所民警在芦山县思阳镇351国道乐夹段执行巡逻盘查任务时,发现一男子神色慌张。遂将其带回芦阳派出所进行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依法查明。该男子于2020年2月16日18时许,在位于雅安市宝兴县灵关镇赵家坝某处吸食冰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第三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处理行政罚款400元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