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四川法治研究网!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一线传真 | 社会与法 | 最新法规 | 领导访谈 | 理论调研 | 公安 | 法院 | 检察 | 教育 | 卫生 | 国土
最新资讯 | 大案要案 | 案例评析 | 深度追踪 | 专题展示 | 司法 | 监狱 | 交警 | 税务 | 水电 | 乡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安
 
射洪公安交警大队“4+”模式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
时间:2020-03-20 14:35:08  来源:

  本网讯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辅)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队结合当前辖区交管工作实际,全力加强执勤人员安全防护工作,全力提高执勤执法安全防护技能,确保执勤执法安全。

  “教育+警示” 绷紧“安全弦”

  针对当前一线防疫工作的严峻形势,要求全体人员务必充分认识到此次疫情防控工作的严重性、挑战性和艰巨性,而保证自身身体健康是打赢这场防疫战的重要保障,全体民(辅)警要切实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到重要位置,高度重视自身健康特别是防范感染新冠状病毒风险,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通过发送安全提示短信,反复强调执勤执法安全的重要性,加强疫情信息掌控,引导民(辅)警及其家人科学防控疫情,要求民(辅)警对照自身日常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及时查漏补缺;要求全警充分认识到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自身的安全防护放到重要位置,在日常执勤执法工作中时刻绷紧安全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学习+培训” 系上“安全带

  通过学习省公安厅《关于严格依法规范适用训诫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市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规范适用训诫措施的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执勤人员严格规范执勤执法,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组织民(辅)警参加市局心理健康维护专题讲座,切实解决疫情期间民(辅)警易出现的心理问题以及学习压力、焦虑、疲劳缓解实用技巧,切实做到战时心理健康服务不留白、全覆盖;通过微信工作群向全体民(辅)警推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公安民警疫情应对身心健康手册》等疫情相关学习文件,通过学习提高民(辅)警的疫情安全防护意识,主动克服疫情安全意识淡薄的不良倾向,切实提高执勤执法中疫情安全防护能力。

  “管理+保障” 编织“安全网”

  加强防疫防护物品物资保障,确保为一线执勤人员配备口罩、防护眼镜、手套、消毒液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结合实际情况,对警用防护装备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定期开展清理检查,对检查发现损毁、失效的装备及时维修,对装备不能维修或配备不到位及时予以更换、补齐,并严格落实车辆管理使用和日常检查制度,定期检查警车安全性能,及时发现警车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故障,从源头处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车况良好,防止警车“带病”上路执勤执法;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办公区域每天做好消毒、通风工作,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对出入车辆进行消毒,确保不漏一车、不漏一人;每日坚持对上班人员逐一进行体温检测,遇有身体状况异常的,及时采取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坚决保障内部安全和民(辅)警身体健康。

  “督导+检查” 拧紧“防护阀”

  落实“岗前提醒、上岗核对、离岗检查”制度,要求各部门负责人每天在执勤人员上岗前,提醒其注意疫情期间佩戴好口罩,切实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大队领导不定期的开展疫情防控情况督导检查。在路面执勤执法检查中,着重检查一线执勤民(警)各项防护装备是否切实应用、是否按规范进行安全操作,督促民(辅)警养成良好的安全防护习惯,强化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完善民(辅)警上岗出勤前自查、领导日常巡查、中队定期抽查工作机制,对执法不规范、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立即进行纠正,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促进民(辅)警规范、安全、文明的执勤执法行为习惯的养成。(岳睿 )

 
四川法治研究网:版权所有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部分转载于网络,信息作为参考。本站不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