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四川法治研究网!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一线传真 | 社会与法 | 最新法规 | 领导访谈 | 理论调研 | 公安 | 法院 | 检察 | 教育 | 卫生 | 国土
最新资讯 | 大案要案 | 案例评析 | 深度追踪 | 专题展示 | 司法 | 监狱 | 交警 | 税务 | 水电 | 乡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安
 
“浪子”离家四十载,民警及时服务促感化
时间:2020-06-01 21:53:26  来源:

  “警官,我来帮你们发!”

  5月28日上午,仪陇县公安局五福派出所正在辖区五福镇场镇开展交通安全与反诈宣传,一名男子突然从人群中冲了出来,从民警手中抢过宣传资料,主动加入了反诈宣传队伍,帮助民警向过往群众分发资料。

  男子何人?为何会如此热心“警事”,这一切,还得从一月前的一件事情说起。

  今年4月30日的上午,县局五福派出所的民警何帆发现派出所大院有一名中年男子一直在院内徘徊,满脸愁容,一会儿左顾右盼,一会儿又蹲坐在地,一副焦虑不安的状态。这一幕被何帆尽收眼底,他立即上前询问。该男子随即拿出一张没有身份证号码的判决书诺诺的讲到:“我10岁就离家出走了,一直没户口,警官同志可以补个户口吗?”,看见这一幕,民警立即将其带到办公室了解详细情况。

  经了解得知:该男子原系五福辖区的居民,名叫郑某,因家庭遭遇变故和贫穷,上个世纪80年代,年仅十二岁的他便选择离家出走谋生。浪迹天下,郑某染上了诸多恶习,多次被外地公安机关多次打击处理。四处辗转中,觉得无脸面见父老的郑某再未回到家乡,户籍也因此丢失,外出务工也多次受阻。

  了解情况后,为核实该情况的真实性与其违法犯罪的经历,同时为及时对该男子进行帮教感化,五福派出所立即安排专人并安排警力一边联系县局审批科进行业务指导一边前往巴中等地进行违法犯罪记录调查,同时安排民警村民进行走访调查取证。在经过数日的调查取证后,民警终于为该男子补齐所有材料。

  当该男子拿到崭新的户口本后眼里流下激动的泪水,双手握住民警的手说到:“谢谢警官同志,我只知道以前的违法犯罪行为让公安民警为我操心了,但这次你们这次的服务从心底感化了我、感动了我,我也明白“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意义,我以后一定保证再也不干违法犯罪的事了”。事后便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谢云  唐文星)

 
四川法治研究网:版权所有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部分转载于网络,信息作为参考。本站不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