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充市仪陇县公安局立山派出所片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中队在仪平公里71公里处设卡巡查时,发现违法行为人高某(男、47岁、仪陇县立山镇人)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执勤民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测试,驾驶人高某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庚即将其口头传唤至立山派出所调查,经询问,高某如实陈述了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依法对高某予以行政处罚。(岳赵 谢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