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林立记者 许尔斌)连日来,南充市交警三大队指挥中心多次接群众报警称,嘉陵区火花路的交通隔离栏有被疑似遭到人为故意破坏移动现象,破坏后便形成一个缺口成了一些人走捷径的“便道”,存在交通安全隐患。9月22日上午10时50分许,何某驾驶川JBD***正三轮摩托车为图方便,将车辆停放在火花路靠隔离护栏的机动车道上,下车后,故意拆掉中央隔离护栏,欲从此处走捷径掉头到对向车道,此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何某承认了自己擅自拆除移动火花路机动车道上交通隔离栏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7项、第2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71条第7项: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一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