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从源头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仪陇县公安局始终保持对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临近岁末,仪陇公安在进一步加强日常管控的基础上,在烟花爆竹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深入摸排调查,分析研判,对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1月10日17时许,仪陇县公安局大寅派出所民警在大寅镇开展“金钟罩”反诈骗宣传时,发现违法行为人李某驾驶川R**轻型封闭式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经查:违法行为人李某见临近年关烟花爆竹好卖、利润可观,在明知自己没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运输资质的情况下,1月10日上午仍然驾车到南充购买50多箱烟花爆竹运输到仪陇县大寅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违法行为人李某违反国家规定,运输爆炸性物质,仪陇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
温馨提示: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零容忍,持续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也提醒广大市民,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要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到正规销售点,不要贪图便宜,购买私制的烟花爆竹。(谢光文、梁金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