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气温回升,现已进入山火案件高发期。为进一步严管严控野外火源,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遂宁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严格按照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加强重点区域巡查、隐患排查、法律宣传和卡点督查等工作。近日,分局配合区综合执法局连续查处2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件。

3月29日,新桥辖区一居民因上坟祭祀,不慎将周边荒草引燃,从而引发山火,现已对该人进行罚款1000元行政处罚。3月31日,北固辖区一居民因上坟祭祀,不慎将周边荒草引燃,从而引发山火,现已对其进行罚款200元行政处罚。
遂宁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提醒广大群众: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星星之火别小看,疏忽大意可燎原。群众在祭拜、踏青游玩时要做到不带火种进山林。
公安机关对违规野外用火违法行为人,一律给予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等行政处罚,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