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为切实巩固提升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共同创造和维护文明交通秩序。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1.开文明车,践行文明交通行为。驾驶车辆请服从交警指挥,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不闯红灯;保持安全行车距离,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在行驶中不拨打、接听手机,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在禁鸣区域鸣喇叭;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戴好安全头盔,不违反规定载人;不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行驶。
2.行文明路,倡导文明交通风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隔离护栏;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随意横穿、逆行、闯红灯;不私自加装遮阳伞具,妨碍机动车和行人正常通行。
3.做文明人,争当文明交通使者。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监督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爱护交通安全设施,大力倡导“绿色出行”;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交通违法,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市民朋友们,您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我们的城市更文明;您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识。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文明交通好习惯,携手共建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