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9日上午,蓬溪明月镇居民何某召将绣有“真心为民办事、人民的好警察”的锦旗送给了明月派出所民警,表达对民警热心,为其办理户籍的感激之情。

2022年3月16日,无户人员何某召来到派出所户籍室,希望派出所能为其办理户籍证明。经了解:何某召于1958年5月23日出生于明月镇龙拱背村(现桂花桥村),其父母在其六岁时去世,亲哥哥又因为“贩卖布票”坐牢一年,出狱后不久便在务工时去世。1982年堂哥何某双就带何某召一起去绵阳生活。1984年何某召因与堂嫂甘某琼不和便跑去找其幺爸何某宝待了不久,因为其不想被束缚,便自己在外流浪,何某召一直未进行户籍登记,也没有任何户籍信息。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户籍室民警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理念,立即联系辖区村社,耐心为其查阅档案,通过人像比对,核实户籍信息,DNA鉴定。在派出所户籍民警的多方努力下,深入走访调查,最终确定了何某召身份的相关信息,并成功为其补录户口。
这一面锦旗,代表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任。明月派出所全体警员将严格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要求,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以更加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的态度,更好地服务辖区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