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第一时间抢救伤者,可有些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选择了逃离现场,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10月15日19时许,蓬溪县公安局大石派出所外有群众大声呼喊:派出所外刚才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肇事者逃逸了。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询问群众了解到,当事人王大爷骑着三轮车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倒受伤,肇事者驾车往大石镇方向逃逸,且肇事车辆有明显破损。
了解情况后,办案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组在事故现场进行仔细勘查,提取事故现场肇事车辆散落物,一组调取沿路监控,及时掌握肇事车辆的逃逸路线。
经调取沿线监控,该肇事车辆在大石镇正街附近消失,民警随即组织警力对附近小区进行查找,最终在大石镇正街某小区内找到该肇事车辆,肇事司机正在维修因撞击导致车辆受损的部位,企图掩盖违法事实。经民警多方询问和出示相关监控证据,最终,蒲某对驾车发生事故后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历时30分钟成功侦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蒲某除了要承担经济赔偿外,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