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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国土资源局船山分局“四定”整改措施 确保扶贫成效
时间:2018-10-01 17:53:41  来源:

 

本网讯(陈爱玲)《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委扶贫领域首轮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的通知》下发后,船山区国土分局积极组织召开了专项会议,针对各项反馈意见“定板块”分类进行讨论和研究,按类别一一“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时间”,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一是扶贫专项方面,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和政策。出台《关于土坯房整治拆旧退权补偿标准以及拆旧建新“集中”认定标准的通知》,解决了因政策不明确影响土坯房整治工作开展等问题;坚持每月召开土地整理和土坯房整治专项扶贫例会,总结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措施,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主动作为,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衔接,强化项目管理。在易地扶贫搬迁复垦项目工作中加强与各实施乡镇、验收成员单位的衔接力度,配合指导各乡镇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复垦项目验收资料,在项目完成后,将复垦后的耕地交当地村民委员会,并签订移交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便于后期管护利用。
三是组织全体帮扶干部召开驻村帮扶突出作风问题自查整改工作会,通报存在具体问题,要求全体帮扶干部举一反三,重点围绕“懒政怠政,习惯当甩手掌柜”等严重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帮扶责任人除日常下村入户帮扶之外,还要加强与帮扶对象的沟通联系,做好帮扶对象的教育引导、政策宣传,激发内生动力,提升其脱贫能力。
四是将精准脱贫工作纳入年终股室和个人目标考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对思想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的股(室)、队、中心及帮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让群众满意,让社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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