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矿山管理工作会在射洪市自然资源规划局12楼会议室召开,市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副主任杜杰,局地质地矿股、生态修复股、执法大队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副局长李彦华主持。
会上,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介绍了目前采矿企业的基本情况,与会同志研究确定了以执法为抓手,核实采矿权办理、生态修复基金缴存等事宜。

市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副主任杜杰指出,对于未办理采矿权延续的相关企业要依法依规处理,书面告知企业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相关部门要提高重视,协同办理。
副局长李彦华强调,采矿企业为破坏矿山地质环境主体,应当履行“边生产、边修复”义务,未延续采矿权手续并继续开采的企业和拒不缴存生态修复基金或缴存不到位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催缴。
下一步,局地质地矿股、生态修复股将联合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等股室厘清工作思路、加强联动、严格执法,进一步做好矿山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