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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价赔偿”换“无价生态”: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稳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时间:2024-12-30 14:51:23  来源: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态环境是地球生命系统的基石,它不仅为无数生物提供了栖息与繁衍的家园,还保障了自然资源的持续供给,对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健康生活和全球气候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维护地球生态平衡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2024年,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2起,办结2起,办结率为100%。

  部门联动推进。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对损害赔偿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进行会商,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实落细。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组织射洪市农业农村局、大榆镇人民政府对土地进行验收,并对修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沟通。

  刑事处罚和生态损害赔偿同步进行。同步进行刑事处罚和生态损害赔偿,确保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全面和公正的处罚,同时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可以对潜在的环境破坏者起到警示作用,预防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

  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流程上可同步实施损害评估与磋商索赔,在磋商内容上明确损害事实不协商、修复方案可商议,进一步提升生态损害赔 偿时效性,推动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下一步将切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到实处,力争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成为社会共识,促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步入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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