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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 推进“五化”建设 规范检律关系
时间:2016-02-25 15:24:17  来源:本网原创

本报讯(张春平)近年来,武胜县检察院为保障和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不断推进接待场所专门化、接待工作专职化、接待流程规范化、接待方式公开化、接待服务人性化,使案管大厅真正成为检察机关公正司法、主动服务律师的平台和窗口,以此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察官和律师关系,赢得了好评。

该院案件中心成立之初就极力克服办公用房紧张的困难,多方协调和筹措资金,建成了设施齐全、功能齐备的案管大厅,按照现代化、规范化、信息化的标准和案管工作需要进行了必要的功能配置,设立了专门的律师阅卷场所和律师接待窗口,配置了电脑、高速扫描仪、彩色打印一体机、复印机、装订机等必备硬件设备,为保障律师履职创造良好条件,使案管大厅成为具有受案、查询、接待、便民、为民的一体化业务专门平台。

该院不断强化接待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律师接待。做好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的查验,并通过统一业务系统进行受理登记,通过接待窗口进行案件查询,设立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预约电话,统一接收律师递交的材料、安排阅卷、协助律师复印、扫描卷宗材料并制作电子卷宗,提供一站式全程高效服务。在案管大厅著位置悬挂收费许可证,亮证依规收费,对法律援助律师免费复印材料和提供电子卷宗光盘、迅速安排预约绿色通道,深受律师好评。

根据《刑事诉讼规则》、《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基本规范》等规定,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武胜县人民检察院规范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和申请事项跟踪督办规定》(试行),规范和细化了律师接待流程。在律师接待工作中坚持“三及时”和“三不”原则,即接到律师预约电话后由专人及时登记信息、及时查询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回复律师,不拖延、不耽搁、不误事。对需要复印的案卷材料,立即复印。强化律师阅卷保密义务和卷宗信息的保密性,明确告知律师阅卷时不得涂改、毁损、调换、删除、剪辑、私自复制卷宗、视听资料;应保守在阅卷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在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光盘时要求律师在载有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内容的告知书上签字并留存,以防他人利用案件材料信息进行不法活动,侵害相关人员权益,既保障了律师诉讼权利,又维护了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该院不断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将服务律师工作作为规范司法的窗口部门来对待,从单一服务拓展为复合式服务,将“你求我办事”转变为“我主动热情为你服务”。在律师接待处配备了热水壶、办公桌椅、沙发、电脑等辅助设备,悬挂征求律师意见簿,努力营造文明规范、周到细致的接待环境。极力克服事多人少、工作压力大的不利局面,始终坚持微笑、热情、周到服务,通过进门时问一声好,接待时倒一杯茶,走时说一声再见,将人性化服务理念体现在每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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