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德强 龙辉)今年以来,营山县检察院为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向深入,确保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在全院建立了“廉政提醒”告诫制度,时刻警醒干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规范司法、廉洁从检,让中央“八项规定”和各条禁令潜移默化,入脑入心,大力促进干警牢固树立公正廉洁司法理念,增强廉洁意识,减少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据了解,该院纪检监察部门结合不同岗位、重点办案人员,坚持每月在检察内网、大厅LED滚动播放公正廉洁司法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月底按时把工作落实情况报县政法纪工委备案,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廉政提醒”告诫,使干警在发生违纪行为前或存在苗头性、始发性、倾向性问题时能较早地提醒本人,使其早醒悟、早纠正、防止酿成大错。坚持常抓“廉政提醒”告诫,使检察干警充分认识到“廉政提醒”的重要性、现实性和关爱性,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诚心纠正问题,有效化解了相关廉政风险等问题。
该制度实行以来,院纪检监察部门和政治处已对在工作纪律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2名干警实行诫勉谈话,通过当面提醒、心理疏导和耐心的思想教育,帮助干警纠正其错误行为,从而促使了干警健康成长,树立了遵规守纪意识,提升了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