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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检察院“五个统一”加强举报工作
时间:2016-04-11 10:22:09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傅春)随着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深入,广大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为了加强举报工作,嘉陵区检察院实行了“五个统一”的工作机制。
实行举报线索“统一管理”机制,确保实现举报线索价值最大化。对所有举报线索,一律由举报中心统一搜集和管理,任何个人和部门不能擅自处理所搜集到的举报线索。同时,对举报线索建立“三必须”工作机制:即举报线索必须由举报中心严格保密、必须由检察长签批办理、必须由自侦部门认真查处,确保了举报线索价值最大化。
实行举报线索“统一评估”机制,切实增强举报线索可查性。建立举报线索“统一”评估机制,由自侦部门主办检察官、专职检委会委员和举报中心干警组成评估小组,既对举报线索的“三性”(可靠性、真实性、可查性)进行细致、深入的评估,又对该线索查处所带来的社会影响进行全面的评估,以确定该举报线索是否具有真实性和可查性。
实行举报线索“统一查处”机制,大力提升案件线索成案率。对认为具有真实性和可查性的案件线索,由控申干警进行初查之后,将成案率高的线索移交自侦部门进一步的查处。对举报中心移交的举报线索,自侦部门则实行统一组织计划、统一人员调配、统一行动指挥的“三统一”办案机制,确保快速查处所移交案件线索,有效提升案件线索的查处率、成案率。
实行举报查处“统一反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举报积极性。在收到自侦部门对举报线索查处信息后,由举报中心通过“秘密”渠道,统一当面向搜集人或举报人反馈或回复所举报线索查处的结果。同时,对查处不实的举报线索,主动向其解释清楚、说明理由,让其心悦诚服、满意而归,以保障其举报积极性。   
实行举报线索“统一实名奖励”机制,有力促进举报奖励准确性。在每年开展的举报宣传、下乡宣传和法制宣传中,主动向群众进行实名举报宣传,切实减轻举报人的害怕和畏惧心理的同时,完善了对线索搜集人或举报人的重奖机制,既提高搜集人或举报人的举报积极性,又提升举报线索的真实性,形成查办职务犯罪合力,提升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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