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慧)近日,蓬安县检察院出台多项文件,努力构建以证据审查为核心、以案件庭审为中心、以案件管理质量机制建设为保障的办案质量管理体系,全力提升办案质量。
出台《案件流程监控管理办法》,把好案件流程管理关。案管部门从收案入口开始,坚持最严格的证据标准,严防存在案件质量的案件进入检察机关;从严格起诉标准入手严把出口关,防止案件“带病起诉”。
出台《自侦案件初审评查制度》,把好自侦案件证据关。该制度规定自侦案件在线索经营、初查、立案、侦查和采取强制措施等环节,切实转变证据审查方式,由反贪部门专人对案件的实体性证据、程序性材料和侦查手段及方法等情况进行审查,必要时邀请公诉部门、检委会委员等专门对客观性证据进行审查,加强对关键证据进行复核。同时,该制度注重细化证据合法性审查要求,实现精细化审查,构建了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证据论证和案件事实认定体系,确保准确认定案件证据和事实。
出台《庭审案件质量监督制度》,把好庭审质量关。主动适应庭审为中心的实质化,抓好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工作、庭前预测和应对预案工作、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筹备工作、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确保在庭前全面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公诉干警庭审应对能力,加强对审判活动监督,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逐步提升刑事案件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共识,以有效提升庭审案件质量。
出台《案件质量终身责任制管理办法》,把好案件质量责任关。试行检察官办案质量责任制,逐步向主办检察官制度过渡,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除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实行请示、案件质量评估外,试行干警办理案件质量年度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