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何嘉琳 记者许尔斌)蓬安县检察院近日出台“五个到位”措施,强化涉案财物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管理设施到位,建立标准化的涉案财物管理室。标准设立专门的涉案财物管理室,室内放置了防磁柜、铁皮柜、储物柜、保险柜,并配备高清摄像头,门口安装防护栅栏,保证涉案财物放置全程监控、安全可靠。
制度建设到位,保证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运行。该院根据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制定了《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对涉案财物接收、移送、保管等均作出具体规定,保证涉案财物管理各项工作有规可循。
分类管理到位,保障涉案财物管理高效率运行。涉案钱财小额现金存放在涉案财物管理室保险柜内,大额现金一律存放在本院扣押账户。涉案物品一律存在在涉案财物管理室。采用贴标建库方式进行分区管理。对大型储物柜、小型储物柜、防磁柜分别编号并在物品存放柜子及入库登记台账上编号,做到一案一柜。在储物柜上贴上标签,标明案件名称、存放物品种类、数量,便于分类和查找。
流程监管到位,保证线上线下台账精细化管理。认真规范审查涉案移送入库财物的种类、数量、规格,对照移送清单逐一清点、封存、登记入库;涉案财物由经办人签字后在统一业务系统内准确登记。建立涉案财物监管台账,记明案件名称、数量、特征、移送时间、入库、出库等情况,做到一案一账,账物相符。严格审批手续,抓好涉案财物交接,要求经办人员和案管保管人员在台账上签字确认。
监督机制到位,实现“阳光检察”。 根据市院《人民监督员监督搜查、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实施办法》,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在重大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和处理环节邀请人民监督员到场见证。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有大案、要案的搜查、查封、冻结、保管、处理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做到透明、有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