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青 冯涛)2016年5月,前锋区检察院对陈某某等三人滥伐林木案提起公诉。
2015年9月,广安市前锋区某村组组长陈某某为了拓宽组级路决定卖树筹钱,张某某、周某某收购了该村组木材,三人按规定向广安市前锋区林木局申请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之后便开始组织人员砍伐运输。但陈某某因修路资金不够,张某某、周某某也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三人在明知砍伐数量超过批准数量的情况下,为了各自的目的仍继续组织人员砍伐,最终造成超伐林木83.84立方米。
2016年6月,前锋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为加强庭审法制教育作用,检察机关组织多个乡镇村民旁听,希望能从源头上预防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
检察官提醒:有些被告人为了所谓的公共利益不惜触犯刑法,甚至认为其主观目的可以成为不被追究的理由,但公共利益可以通过合法渠道取得,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