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春芳)根据高检布署和省市检察院要求,连日来,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积极开展第18个“举报宣传周”活动。
据介绍,该院着重宣传检察机关在受理、录入、存放、报送举报线索和调查核实、答复举报人等环节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让人民群众“敢举报”。
着重宣传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可能遭受打击报复,检察机关将采取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举报人及其近亲属,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因遭受打击报复受到严重人身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协调有关部门依照规定予以救助,让人民群众“放心举报”。
着重宣传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应当对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协助侦破案件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奖金数额可高达20万元,让人民群众“乐于举报”。着重宣传广安区检察院网络、来信、来访、电话举报体系,畅通群众举报通道。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次,收到举报10件,增强了人民群众对举报工作的认识,调动了他们的举报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