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鉴)近日,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对全市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开展专项服务的实施意见》,旨在增强检察工作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精准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促进重点项目规范、高效推进。
该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确立了工作机构。成立了以检察长吴兴家为组长的阆中市人民检察院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小组,抽调职务犯罪预防、反贪、反渎、公诉、侦监、民行、控申等部门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干警参加,围绕重点项目前期准备、施工过程、验收结算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服务。二是明确了工作职责。开展专项服务工作的主要职责是主动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做好预防性监督和警示教育活动,依法严惩危害重点项目建设的犯罪活动,依法监督和纠正重点项目建设中的不当行政执法。三是提出了工作要求。工作小组要定期向院党组报告服务保障工作情况;在联系服务中发现的重大情况、不稳定因素、犯罪线索等要及时报告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不得擅自处理;工作小组及干警不得利用联系服务工作插手项目具体业务,不得以监督为名影响项目建设正常推进,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服务单位请吃或财物。四是列出了项目名单。首批专项服务的重点项目建设包括精准扶贫项目(9.9亿)、黄连垭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8亿)、国道347线阆中段升级改造项目(4亿)等9个重点项目建设,投资总额32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