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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几点做法
时间:2016-07-19 18:03:18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龙辉)今年来,营山县检察院着力打造忠诚、干净、过硬的检察队伍,坚持用制度纠正不良作风和杜绝司法腐败行为。在管理过程中,探索建立了办案预警机制、案件风险评估机制、案件回访考察机制、廉政提醒告诫和说情过问案件登记等制度,出台了《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内部管理办法》,建立“三早”预警机制,对干警实行早提醒、早告诫、早纠错,有效杜绝了违法乱纪问题的发生,营造了“不愿腐”、“不敢腐”和“不能腐”的氛围,增强了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了执法公信力。多年以来,因管理措施到位,敢于逗硬抓作风建设,队伍廉洁意识强,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促进了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源头治理 从制度建设中促进自律
“正人先正已、打铁先硬墩”。 廉政建设,队伍是基础,制度是关键,监督是保证。强化建章堵漏,建立“三早”(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预警机制,拓展八小时外社交圈、生活圈和娱乐圈监督;在办案组建党小组、设纪检员、安全员;建立“吃请、说请、送礼”和干预办案报告制度;要求党组成员每月至少找1位同志谈心交心,了解思想动态,提醒廉洁从检,并纳入目标考核。落实纪检监察跟进催办制、办案回访制,对所办职务犯罪案件件件作了回访,对吃请说情等不良反映坚决查处,为1名被举报失实的检察干警正名。与交警部门建立严格查处检察人员酒后驾车、违规驾车制度等。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住手中的权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 完善了干警出勤、在岗、值班、外出请(销)假等规定, 每月和关键节点均下发廉政提醒告诫书,坚持八小时内外巡查常态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要求,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两年中对出现的有不良苗头的个别干警廉政谈话3次,2人因工作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责令书面检讨,有力地促进了自身要求不严的干警履职尽责,盘活了人力资源存量。加大对干警提醒谈话和诫勉力度,坚决杜绝脱岗串岗、在岗不作为等现象的发生。
处处留痕 从网络建设中加强监督
信息化监督管理平台具备检务公开、舆情监控、考勤管理、车辆管理、网上考核、电子账务信息管理、“OA”掌上办公系统管理、智能楼宇管理(包括:一卡通门禁管理、访客系统、楼宇广播系统)、宣传后台控制(包括:乡镇LED及查询平台远程控制、出租车LED、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报后台)等多种功能。为公务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和配备行车记录仪,确保安全规范管理,不留管理盲区。借用监督平台,强化内部监督,加强质量管理,规范办案行为。实现痕迹管理,确保行为留痕,有据可查,随时可查,增强监督效力。利用阳光检务平台、视频接访平台、舆情监控平台、网上举报平台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如网上反映“检察院有那么黑吗?”、“锤子检察官,我要捶你”等,及时查处化解矛盾,促进规范自身行为。利用“OA”掌上办公系统管理加强人员管理,实现文件网上流转,考勤信息留痕,请假、出差等掌上审批,自动备案打印,提高了审批速度,促成了规范高效管理。利用车辆“GPS”定位系统督查警车使用情况,利用联通到掌上定位监督系统,对车辆全部实现了实时动态跟踪监督,甚至在手机上随时督查、随时抽查。前不久查出一驾驶员不定点停放车辆,予以了诫勉2月处分 ,扣减工勤费200元。
严格考核 从绩效发放中体现勤政
根据年初制定相关考评方案,完善了《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明确干警岗位目标责任,通过年度考核和过程评价,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整治“大锅饭”、低标准,让行为有风向标。成立综合考评委员会,于半年和年终分别进行考评评议,直接挂钩绩效工资。去年年终考核中,共扣分30余人,加分20余人,其中1人半年绩效工资清零,奖优罚劣,多劳多得,绩效工资第一次实现了不平均发放。2015年至今,警示约谈6人次;1名干警因作风庸懒被暂停职级晋升。开诚布公,弘扬正气,有效促进了干事创业。同时,把政绩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实行诫勉待岗制度,推动中层干部能上能下,积极倡能督干,去年以来诫勉中层干部3名,调整岗位2人,对2名中层干部责令检讨。
督查问责 从责任担当中治理慵懒
实行“双问责”,即“德不配位,不敢任事,问责;才不配位,不能任事,问责”。构建“检察长督查令”制度,出台《督查问责办法》,严格逗硬,着力解决不敢为、不愿为问题。针对慵懒散浮拖问题,强化督查通报追责,深究不落实的人和事。实行个人去向上墙,工作进度督查上墙,便于督查追责问责;针对人情思想重、不敢管、不愿管问题,实行责任倒查制,以问责倒逼,着力推动敢管善管风气形成。
拓宽渠道 从广泛监督中信守承诺
健全队伍内部相互监督机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带头廉洁从检和遵守“十项”承诺,自觉接受全院干警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联络,广泛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横向联动机制,积极加强与县纪委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联系,形成监督管理工作合力。
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主要是防止检察权的滥用和不作为,破解监督难题,达到监督无盲区无死角和全覆盖,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监督质量。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具有外部监督不可比拟的制度优势,对于规范和督促检察权的运行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常言道,“身强抵百病,体弱不禁风”。从认识上要意识到强化内部监督不是对干警的不信任,而是对干警政治上的关心、爱护;不是对干警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的挫伤,而是对干警的保护;不是对检察工作的束缚,而是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只有切实强化内部监督,才能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才能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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