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曾涛 申巧容)8月30日,记者从广安市检察机关未成年刑事被害人权益保障机制研讨会上获悉,今年4月,由广安市检察院主办,邻水县检察院承办,联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共同研究的未成年刑事被害人权益保障机制——“三维护航”,在广安市开启了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司法保护新模式,编织了一张社会“保护网”,打造了未检工作“邻水模式”,并将在全市逐步推广。
据悉,2016年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机制领导小组,以邻水县少年司法实践为视角,从未成年人受刑事侵害情况及权益保障困境切入,探索未成年人犯罪被害预防、诉权保护、隐私保护、司法救助、监护权变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打造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司法保护“三维护航”模式,即“空间上的三维保护(政法系统、政法院校、社会力量)+时间上的三维保护(诉前的预防、诉中的权益保障、诉后的帮扶)=全方位的立体保护模式”,力求构建起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司法保护的立体化防护网和最优路径。
据介绍,过去未检工作重点关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帮教,而忽视了未成年被害人的帮教问题,未能彻底贯彻“双向”保护的原则。如今,广安市检察机关聚焦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建立专业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坚持犯罪人、被害人工作齐头并进。同时,摒弃过去单一司法援助,而是加强与民政、教育等部门衔接,引入心理疏导帮教,形成社会合力,由“单兵作战”转为“三维护航”,走出了一条精细化、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的未检工作之路。
今年4月,邻水县检察院还扩大受案范围,将未成年被害人的刑事案件纳入未检受案范围,夯实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之路,并用“三维护航”模式进行全面帮教。目前,该检察院共受理了涉及未成年被害人案件14件,有效落实了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由专门机构专人办理的问题。
为统一司法机关在诉讼的过程中对未成年刑事被害人的保护举措,邻水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和县综治办,有效解决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问题,主要通过诉前、诉中、诉后三个节点,实现对未成年刑事被害人的全面保护。
邻水县检察院在充分调查分析相关案例、数据的基础上,联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共同探索建立未成年刑事被害人保护机制,该校刑诉法教授、博导李昌林多次对我院的未成年刑事被害人保护工作进行理论指导,指明未检工作的思路和前进的方向。